(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人选,并对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继任计划进行检讨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行使职权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