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大会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恒和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513)就将于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正于香港九龙红磡黄埔花园德丰街20号九龙海逸君绰酒店1楼黄埔厅01及02举行的股东大会议程所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该表格用于股东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就决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即批准、确认及追认买卖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或补充)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词汇定义及决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发出的通函及股东大会议事通知。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授权人士签署,并连同授权文件一并于大会举行时间至少48小时前送达公司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