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未发现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且未发现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安排。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