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披露具体理由。公司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