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船防务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且须满足法律、会计或经济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等条件。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