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细则规定了委员的任职资格、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职责权限等内容,强调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审核、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的职能,并要求定期披露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