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弘亚数控(股票代码:002833)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实施条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有效,上市后分红合规,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亦不包含独立董事。所有激励对象近12个月内未受监管机构处罚或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且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过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及股东将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