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并通过《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薪酬政策与激励机制,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并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制定薪酬方案、遴选高管人选、检讨董事薪酬与赔偿安排、评估董事会架构及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并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相关检讨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兼任委员会秘书,协助工作协调。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2023年修订版本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