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议案获通过。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