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武林、季献华、苏海娟、钱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且未如实披露,以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关于法人治理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启动整改工作,承诺提升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