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自查期间为2025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14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经核查,知悉内幕信息的自然人在自查期间无买卖股票行为。上市公司因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非交易过户1,571,908股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律师认为上述股票变动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