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行为规范。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豁免披露管理。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做好登记和保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长最终审批。相关登记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并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