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泉为绿能在2024年2月承诺增持ST泉为240万至480万股股份,仅于2025年1月3日增持10万股后未继续履行承诺,构成违反承诺情形。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泉为绿能及褚一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并按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