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表决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