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作出说明。本次交易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取得厦门众联世纪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出资不实或限制转让情形;交易完成后众联世纪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业务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