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机制。提名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负责提供候选人资料并筹备会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