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中信银行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管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同意该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在内的多项议案。胡罡董事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