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德福金康普控股有限合伙企业、厦门德福金普投资合伙企业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金康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向广州德福营养投资合伙企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声明,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