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财务业绩、收购兼并、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变动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规定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报告人未履行义务将被追责。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