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及关联交易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A股和H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绝大多数同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