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融资租赁交易)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01)于2025年12月23日与承租人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作为出租人将以人民币10,000万元购入承租人自有租赁资产(PVC防护手套生产线,账面净值约人民币10,160万元),并将其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24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10,526万元,其中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人民币526万元,租金按季支付。承租人控股股东为该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100元名义价格回购租赁资产。本次交易基于市场条件经公平磋商确定,属公司日常业务的一部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由于相关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交易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