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都市麗人(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通過的決議案成立,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經修訂及重述其職權範圍。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大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性別不同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續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制定及檢討提名政策與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執行並檢討員工多元化政策;並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相關政策及其執行情況。委員會有權向管理層索取資料,並在需要時尋求法律或專業意見。委員會會議記錄由公司秘書保存,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