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公告终止一致行动人士协议)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宣布一致行动人士协议终止。该协议原于2023年7月16日由浙江泰鼎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宇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松强先生及徐华女士订立,约定在2023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期间,将诸暨宇嘉、徐先生及徐华女士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案中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予泰鼎。截至公告日,一致行动人士合计持有公司约33.18%的已发行股本。
2025年12月23日,各方签署终止协议,自即日起生效,一致行动人士协议不再具有效力,相关权利义务终止。自此,泰鼎不再拥有其他一致行动人士股份的表决权,各方不再被视为一致行动人士,也不再被视为拥有对方实益持有的股份权益。
董事会认为,此次协议终止及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对集团运营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股东及投资者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