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五至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外部董事超过半数,设职工董事一名。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回避表决情形按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