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中国神华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煤炭、坑口煤电及煤化工等相关资产,并于A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