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董事会负责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并提出分红提案,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