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宁波东力实际控制人许丽萍女士于2025年12月18日解除其持有的13,000,000股公司股份的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4.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4%,质权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本次解除质押后,许丽萍不再持有质押股份。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8,614,928股,占总股本42.96%,累计质押股份158,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69.11%,占公司总股本29.69%。本次解除质押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