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皇朝家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98)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明确其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性的成员。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每年至少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就董事会变动提出建议;物色并提名合适人士出任董事;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就董事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特别是主席及行政总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支持董事会定期表现评估。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查,获取法律或专业意见,并获得足够资源履行职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额外会议。公司秘书担任委员会秘书,负责保存和分发会议记录。委员会主席应尽可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提问。其职权范围将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