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及撤销其上市地位之附条件之建议 - 新奥股份H股建议上市的最新消息)
本公告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奥股份)、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奥能源)联合发布,涉及对新奥能源的私有化建议及撤销其上市地位的附条件提议。注销代价包括新奥股份H股作为对价,新奥股份已更新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的H股上市申请,申请版本可于港交所网站查阅。该申请仅为草拟本,内容可能有重大变动,不构成招股文件或证券认购要约。建议实施须满足多项先决条件,包括获得香港联交所对上市的原则性批准且未被撤销,以及相关监管备案完成。此前,新奥股份已取得发改委备案,并达成独立股东批准等先决条件。公告提醒股东及投资者,私有化建议及上市事项尚未确定,未必会实施,买卖证券时应谨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