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持有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38%股份的股东宁波巨晨樊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49,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期间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但减持比例不变。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