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志军)
杨志军声明具备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