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名独立董事,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等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提出薪酬建议,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保密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