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于2025年6月17日至12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0,918,631股,占总股本0.92%,增持金额在5亿至10亿元之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7.15%增至68.07%,未导致控制权变更。本次增持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公司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