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管理、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等职权,并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设定审批权限。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还规定了会议通知、提案、表决、记录及档案保存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