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本次发行最终价格为7.54元/股,发行数量为397,877,984股,募集资金总额近30亿元。发行对象共20名,包括多家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及产业基金等。发行过程合规,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