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海泰科新材料及海泰科(安徽)调整为仅海泰科(安徽),实施地点由青岛城阳区和安徽寿县新桥产业园调整为仅安徽寿县,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1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月31日。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