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别通告)
裕豐昌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631)董事會宣布,公司控股股東香港裕豐昌有限公司於2025年10月2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發出停止通知書,根據香港高等法院規則第50號命令第11條,禁止華富建業證券公司及羅名譯先生轉讓、出售或以任何形式處理香港裕豐昌持有的公司25,563,000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本約63.91%。該停止通知書已於同日送達相關方。董事會獲悉,華富及羅名譯先生未按法院規則第12條發出通知,故該禁令持續有效。董事會對羅名譯先生與全堡集團有限公司於2025年12月5日涉及上述股份的交易表示高度關注並持保留態度,將先行徵詢法律意見,再決定進一步行動。董事會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股份時應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