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三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决定,超出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或相关人员召集。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签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