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提名委员会应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相关决议和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