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序)
依波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5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程序已于2025年12月15日更新。委员会由董事会从公司董事中任命,成员不少于三名, majority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任命,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成员的罢免或新增须经董事会及委员会分别通过决议。委员会会议通知期不少于七天,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公司秘书担任委员会秘书。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处理董事会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检讨,物色并提名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制定董事继任计划,审阅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目标,并制定和维持董事提名政策。委员会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提问。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须依据上市规则评估其独立性及相关专业资格。委员会的决议须提呈董事会,并在股东通函中披露提名理由、独立性判断、任期情况、履职能力及对董事会多元化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