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回购注销及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