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每三年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经营期车流量,对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龙林支线的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进行调整。本次变更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预计增加2025年度折旧额约21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163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能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