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规定了不履行职责、决策失误、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十五项问责范围,并明确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赔偿损失、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问责方式。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符合条件的可从轻或免责。问责程序由董事会提出并审议,保障被问责人申辩和申诉权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