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