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提出建议,审查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