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则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发出通知,并确保股东参会权利。表决程序要求规范透明,律师需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