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经深交所审核。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支持。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