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推荐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需对董事及高管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尊重委员会的提名建议,无充分理由不得搁置。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