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提出解任或解聘建议。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