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施细则明确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资格审查、信息披露要求以及累积投票的具体操作方式和当选原则。股东所持选票数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需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投票。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将进行后续补选。